4.摘要论著须附中、英文摘要。摘要必须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(应给出主要数据)、结论四部分,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。采用第三人称撰写,不用“本文”、“作者”等主语。中文摘要应准确、精炼,并可独立成文。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符,尚应包括文题、作者姓名(汉语拼音)、单位名称(具体到科室)、单位所在城市名(或地名)、邮政编码及国家名称。作者不属于同一单位时,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“ * ”,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“ * ”。如:Yan Renying*,Zhang Li,Du Jie.*Department of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, Peking University First Hospital, Beijing 100034, China。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,以“Corresponding author:”字样开头,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和邮政编码、单位名称、电子邮箱地址。
13.获基金及获奖论文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获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,应注于中、英文摘要的关键词下方,如“基金项目:××基金(项目编号)”“Fund program: xx Fund(Code)”,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。凡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、部级以上攻关课题及获科技成果奖、发明奖的论文,请予注明,并附有关审批机构或部门审批证明(复印件)。论文刊登后获奖者,请及时通知编辑部,并附获奖证书(复印件)。